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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
2006-10-20 16:21  文章来源:浦北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》,根据自治区商务厅《2006年全区家畜屠宰、酒类流通专项整治方案》(桂商运发〔2006〕1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06年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》(桂商运发〔2006〕55号)的要求,结合我县家畜屠宰及肉品销售市场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  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
  (一)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国务院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》为准则,坚持“定点屠宰,集中检疫,统一纳税,分散经营”的方针,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及上市肉品销售的监督管理,坚决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,取缔私宰窝点,查处生猪屠宰和销售违法案件,杜绝病害肉品进入市场,遏制生猪疫病传播,保护环境,防止税费流失,确保人民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、“安全肉”。
  (二)工作重点: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肉品消费安全,提高肉品质量销售安全监管水平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违法行为,确保不发生肉品中毒事件。
  二、成立领导小组,加强领导
为了做好迎检工作,加强领导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领导,经研究,决定成立2006年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,由商务局局长庞德安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吴远华兼任。
  打击生猪私宰窝点,规范生猪定点屠宰行为,建立监督管理机制,强化屠宰监管,促进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良性发展,有效提高生猪屠宰进点率,促使县城生猪屠宰进点率达到98%以上,乡镇生猪屠宰进点率达到95%以上。
  三、自查内容
  (一)专项整治组织管理情况
  1、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及人员组织情况;
  2、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;
  3、报告制度、举报投诉制度、舆论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。
  (二)屠宰厂(场)生产情况
  1、屠宰厂(场)设备设施及卫生管理情况;
  2、屠宰操作规程执行情况;
  3、肉品检验情况;
  4、病害猪肉处理情况。
  四、时间安排
  2006年10月25日前为屠宰厂场自查时间,10月25日、26日为商务局组织检查时间。
  五、专项整治检查方式
  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各屠宰厂场进行全面自查。县商务局组织人员对各屠宰厂场(点)进行检查,检查组分为南部、北部两个小组,南部组由吴远华负责,组员有丁承志、苏如坤,北部组由谢璐骏负责,组员有温恒武、谭福钦。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派两名领导陪同检查。
  六、工作要求
  这次检查是为了迎接商务部组织各省市自治区进行交叉检查,各屠宰厂场务必要认真对待,高度重视,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要组织人员进行指导督促各屠宰厂场进行自查,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汇报县商务局。

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六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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